2008年3月3日星期一

Chapter 6:再遇彩虹

升中了,發生了第二件事:每個同學都要學習一種樂器。一說到音樂,我就知道一定逃不過「錢」這一關。

小五那年的一個下午,意外地把收音機調到了香港電台第四台,發現了比四大天王更美妙的音樂。自始,就多了古典音樂這個朋友陪伴我。由於沒錢買唱片,我會用儲起來的零用錢購買錄音帶,把喜歡的音樂錄下來反覆聆聽,這是我最先弄的「錄音」。

那時我對「錄音」要求也很高,也花了不少零用錢。磁帶要用IEC二型的,因音色較好;又要買60分鐘的,因磁帶帶基較厚,磁干擾比較少。錄了多餘的聲音,我會小心地把磁帶捲到適當的地方把它洗掉。錄滿了的卡式帶我會設計一個封面和在背面寫上曲目。一個小學生就是這樣的對待音樂。既然聽音樂貴,學音樂必然更貴,做音樂更是無底深潭。

選樂器?報名表上的名字我一個也不懂,見長笛樣子很美,那就學這個吧!第二年按道理可以不學,但為免浪費之前的努力,結果還是決定把它學好,說不定將來可以在交響樂團當樂師。就這樣一學學了十多年。

中二那年被曾小姐召進管絃樂團,中三透過一次香港管絃樂團樂的宣傳活動認識了當時的長笛首席。感謝他體諒我的環境,免費教了我一年多和對我的鼓勵。中四時初試灌錄唱片,鑒於技術問題監製最後用了我認為是最壞的一take,我對自己說:將來我要自己當監製。

大學畢業了,雖然發現更多和音樂同樣值得做的事,但至今對長笛那(本應是)溫柔賢淑的性格仍然鍾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