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8日星期二

IDEA#101 目的相同,腳步不一

早上沿金鐘B出口的長隧道進入地鐵,不遠處有一位年輕女士在走著。雖然我們步速差不多,但她的腳步確比我來得急,來得密。聽著別人的腳步聲來走自己的路,實在有精神分裂的感覺。

原來,雖然目的地相同,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走法,步伐亦未必一致。以往,我常覺得做事只要方法"正確",便能成事,忽略了換了另一個人,"對"的方法也可能變成"不對"的事實。但同時,我有發現很多人傾向過分重視human factor的獨特性,而忽略了一些universal principles.

沒錯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,但方法背後的理念,其實沒有多大自由發揮的空間。管理project,就是需要具體計劃和清晰的職能權限的劃分,還有一些標準的作業流程。有的人喜歡用scope來控制項目的進行(所謂的time-boxing:fixed time, flexible scope), 有的則以產量作為控制手段(所謂的scope-boxing:flexible time, fixed scope),沒有所有情況下都合用的方法,但最終目的都是要完成項目所要求的成品。至於何為"完成", 何為On Time On Budget, 則真的是看情況而定。

公司老闆常說Vision和Mission,很多人認為是廢話,但我不這樣認為。
Mission是公司營運的最終目的(Purpose),需統一而清晰,並讓每位員工都清楚了解。Vision是達成最終營運目的所需要達成的指標(Target),與及達成指標的方法和價值取向。即使在同一間公司,不同的部門和個人,可以有不同的Vision(一般我們並不這樣理解vision的意義)。

我和年輕女士對前往同一目的地的vision,便明顯有所不同。我選擇大步大步慢慢走,她選擇小步小步密密行,但兩者同樣能到達目的地。

方法(Vision)沒有統一性,是因為每個人都有其獨特性,腳短的自然需要急步走,才能趕得上腳長人士的速率;我天生唇厚,吹奏高音亦需利用不同的方法。相反,目的(Mission)則需具統一性每個人都只顧朝著自己的方向進發,組織也就形同虛設。

很多公司喜歡訂立年度目標和部門目標等的指標(Target),去作為評核和管理的根據,原則上沒錯。但上司更應該做的,是
釐清每項工作的目的(Purpose),並營造一個環境去引導員工用自己的方法(Vision)去協助公司達成經營目的。只有target,沒有purpose, 和在倒下的杯中注水沒有分別毫無意義可言。

目的を持たない部下に、目標の話をするということは、伏せたコップに水を注ぐようなもので、まったく意味がないので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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