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

IDEA#121 送你喜歡的,而不是他喜歡的

送禮物給別人,一般會從對方所喜愛的東西入手。

但對方喜歡的,可能他自己已擁有很多,又或是朋友已送他足夠多,再送的話意義不大。收到了,還是會高興,但沒有驚喜。"誰都知道我喜歡龍貓,這次一定又是龍貓公仔了", 我想一位滿檯都已是龍貓的朋友會這樣想。


送對方喜歡但你不認識的,過程流於表面...
"他喜歡這種東西。(從眼前的這幾款中)就買這個吧,看上來不錯。"

送你喜歡且認識的,才能夠用心...
"這款嘛, 在A, B, C方面是好,但E, E, F方面呢可能不適合他。選那款呢,有什麼什麼的好處,也和他很合襯,就選那款吧。"

收到了喜歡的禮物,只有高興...
"真好,有多一件了!"

收到了從沒收過的禮物,除了快樂,還能認識自己更多、認識送禮的人更多...
"啊,原來這種東西很不錯,之前沒有發現呢!"
“喔,原來他覺得我會喜歡這樣的東西!”
"呵,一定是他自己喜歡這種的東西,才會送給我!"


但說到底,只要是你送的,什麼也不要緊。重要的是心意,其載體只是一個表達方式,無需太過介懷。

"原來,他為我付出過心思..." 就是最好的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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