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

IDEA #396:如何既有夢想又有飯吃?

很多人都有過夢想,不過因為現實環境的限制,最後不得不放棄,乖乖的做一個自己不太願意做的人。“夢想”,從現實和定義的角度看,似乎都是難以達成的事情,所以才成為“夢”和“想”。

看到雜志專題,訪問的正是一個不怕困難,人到中年依然沒有放棄夢想的本港科幻小說作家。他放棄收入穩定的工作,除了因為工作要求“太無人性”之外,也因為不想做一個無良的上司。

看現在的社會,樣樣事都說“很難做”,這反映我們社會發展失衡的現實。一個正常的社會,工作應該辛苦但“有得做”,當每件事都變成“無得做”的時候,至少代表供求失衡,做的人比需求的人多,又或是由於曾經“有得做”所以很多人進入某個行業,結果把它“做爛”了。

最近,“大凶兆”這個電視節目非常受歡迎,裡面講的人類大問題亦的確威脅人類。縱觀歷史,似乎沒有一個時代像現在那樣難“揾食”。所以如果問世界是越來越進步,還是越來越退步,我想是後者。當越來越難糊口的時候,犯罪的事情就會增多,要做無良雇主或上司的引誘便自然大。

如果你有一個夢想,而該夢想能讓你在“揾食”的過程中Do No Evil,那麼這是一個值得追尋的夢想。很多人認為只要能糊口,做什麼都可以。不幸地人有良心,而且它不是只有你犯罪的時候才起作用,而是你做不應該做的事情時(明明是作家材料但去做IT),你的良心同樣責備你。你並不能用任何方法逃避它的審判,而且這個審判會持續到你離開世界的一天為止。

面對夢想和現實的矛盾,人主要有兩種態度。有的是盡早追尋夢想,如雜志報道的主角那樣;有的是先做喜歡的事,然後再追尋夢想。前者的好處是不枉此生,問題是遲早要面對資源不夠而要放棄夢想的情況;後者的好處是資源比較充裕,但可能因等待太久而失去興趣,又或是不想冒險放棄已經擁有的資源,最終同樣是放棄夢想...


如果你有夢想、有抱負,但暫時不能彰顯,我想有幾個方向可以努力:

  • 找一個願意支持你夢想的伴侶。如這位科幻小說作家,如果他妻子不是有穩定的收入,以吸收他做作家的風險,我想他不能做現在做的事。
  • 如果你的夢想是一項事業,那麼先要提高消費者對那項事業的意識和需求。正如如果一般人不喜歡古典音樂,香港管弦樂團奏如何努力演奏都沒有用。開展事業前,應先教育人“你需要”這種東西,這種東西很好。香港人不喜歡閱讀,第一步做的不是不理會死寫爛寫,而是先教育未來的目標顧客,讓他們能體驗閱讀的樂趣。
  • 如果你的夢想不是一項事業或你不打算以它作為事業,那麼應盡量將夢想的元素帶進你的工作。例如我的夢想是做錄音師和監制,那我可以為公司的產品做一些教學示范短片,然後在裡面加入旁述和音樂,那我便可以在不太喜歡的工作中,加入我喜歡的元素。當效果好客戶喜歡的時候,上司又會叫你多做一點,那麼你的工作和夢想的距離便會拉近。
 其實,靈活一點,放下面子,借助別人的資源,夢想和吃飯不一定完全矛盾。

訂閱錄音室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