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

IDEA #385:事業不屬於你,家庭卻屬於你

早上讀報,看到一篇文章,標題問應以事業為重還是以家庭為重。作者提到一位朋友為了家庭放棄賺錢的機會,而朋友的舊同事雖成為老板,卻因為無暇陪伴家庭,最後弄得妻離子散,還要長期服藥。

與其問“人生以事業為重還是以家庭為重這條問題”,不如問“事業是為了什麼”,“家庭又是為了什麼”?知道家庭和事業兩者的目的,才可比較哪一個為重。


組織家庭的目的,我想是為了實踐愛。心中有愛的力量,那個力量就會驅動你去找尋和制造愛的對象。所以你去尋找妻子丈夫,又去努力造人。

人又會孤獨,需要伴侶相隨,而家人就是最能陪伴你渡過一生的人。工作和生意關系的人,多會在你去世以前便離開你,朋友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,只有家人才能相伴一生。

至於事業的目的,一定不是為錢,否則無論什麼工作只要老板肯付錢的你都會答應去做,而且做得樂意。問題是“為什麼要有事業”和“為什麼要做人一樣”,如果沒有一個絕對參照(Absolute Reference),也就是最終要完成的事情,如何思想也不會有結果。

如果進大學不用考入學試,投身社會不需要任何知識,那麼回答“努力讀書”是為什麼,將會變得很困難。但因為有了“要獲取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識”這個參照,你便知道讀書的目的。

很多人都有出來工作以後人成長了很多的感覺,所以建立事業的絕對參照,也就最終目的,似乎是要讓一個人變得更完全、更有能力。我是完美主義者,卻要服侍一位做事不及我嚴謹的雇主,但這正好讓我學習如何放棄一些標准,以換取更多的成果。又如一位脾氣暴躁的人,因緣際會之下,可能擔任起客戶服務的職責,讓他不得不學習控制自己的情緒。所以,工作除了為吃草,也為讓自己變得更好。

那麼,為什麼要變好?我想如果你的事業背後沒有所要服務的對象,也就是“妻兒”、“父母”、甚至是“社會”,那麼即使你變得更好,都是沒有意義、沒有用途的。但如果你有一個願意去服務的對象,那麼為了更好的服務他,你就有需要變得更好、更有能力。


所以,工作是為了讓人變得更完美,變得更完美是為了更能愛你選擇愛的對象。這樣思考以後,便明白事業並不是人生的絕對參照,人生的目的不是去建基立業,而是去實踐愛,服務你愛的對象。


羅門王說:
我 恨 惡 一 切 的 勞 碌 , ... 因 為 我 得 來 的 必 留 給 我 以 後 的 人 。那 人 是 智 慧 是 愚 昧 , 誰 能 知 道 ? 他 竟 要 管 理 我 勞 碌 所 得 的...

我 轉 想 我 在 日 光 之 下 所 勞 碌 的 一 切 工 作 , 心 便 絕 望 。因 為 有 人 用 智 慧 、 知 識 、 靈 巧 所 勞 碌 得 來 的 , 卻 要 留 給 未 曾 勞 碌 的 人 為 分 。

蒙 神 賜 予 財 富、資 產 和 榮 譽 的 人,心 裡 所 願 的,都 一 無 所 缺,可 是 神 使 他 無 力 享用,反 而 有 外 人 來 享 用。

無論你建立了多麼偉大的事業王國,你的成果最終只會成為不及你有智慧的後人的踏腳石,別人對你的稱讚你也不會聽到。我們每天都坐地鐵和巴士,都在享用車輪所帶來的方便,但你乘搭的時候會想起要感謝發明車輪那個人嗎?

愛和事業不同,你不能將別人的愛取為己用,我們每個人都要獨自的為所愛的人付出。唯有你所付出的愛,才是屬於你的。當面對事業上的抉擇的時候,你應該問“我是爲了誰去下這個決定呢”。爲了自己的話,怎樣的決定都沒有分別,因爲你勞碌得來的最終都不是你的。

作為一個人,最悲哀的莫過於:
做著不真正喜歡的工 
Doing work we do not really like

賺取不真正需要的錢 
Making money we do not really need

討好不真正關心的人 
Please people we do not really care
然後在沒有預備的情況下便死去...


訂閱錄音室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