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

IDEA #432:如何防止盜用作品?

很久沒有看喜愛作家的日記了,今天重拾當年情,八卦一下她的最新動向。不料她的寫作事業並不順利,簽約的出版社也停業了。看來,傳統文字出版的確不容易持續發展。

不少朋友均任職出版社,知道出版是一個按步就班的行業,寫作>排版>校對>改正>再排版>印刷,前工序的錯誤不停影響後工序。加一句,減一句,都可能影響版面,導致要重新調整排版。如此沒有彈性的工序,成本自然高。

外國大型出版社(如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OUP)早已採用XML架構化書籍內容,不會因少量改動而需要人手調整排版,能夠有效減低出版的成本。因工作的方便取得過某大出版社的XML小說原稿和自動排版程式(以XSLT語言編寫),不消10秒便完成整本小說的排版。遺憾所接觸的本地出版社人,似乎沒有想過可以有更好的方法去做在做的事,依然採用30年前的工序出書,實在可惜。

比起印刷,電子媒體能做到Adaptive Design,無論文字如何改,閱讀裝置如何不同,都可以順利顯示。蘋果近期亦發佈了免費的電子書製作工具,做好的作品可完全兼容iPad,實在吸引。電子書在開發工序和技術上,都比印刷優勝,加上有蘋果的推動,發展前景應當不錯(在iPad出現前Tablet PC如何推也成不了氣候)。如果熟悉技術,又能寫出好內容,加上一兩位助手,一個人絕對可以當一家電子出版社!

作家又提到別人盜用自己網上作品的問題。對此,我想沒有解決的必要:
  • 在電子世界,99%的東西都可以複製,這是此媒體的本質
  • 盜用是變相為原作者宣傳,無需防止
  • 原作者一定比盜用者先讓作品面世
  • 暫時沒有聽過盜用別人作品的作者比原作者更有名的情況(模仿別人的唱腔出唱片比原唱者更能賣是匡謬的)
原作者只要夠快,就能解決盜用的問題。就如祖國靠抄,外國靠創新,錢賺得最多的永遠是外國人。 如果真的擔心,可以
  1. 把自己的作品列印出來
  2. 用信封密封
  3. 郵寄給自己(千萬不要開封)
  4. 發現有人盜用作品而需要追究的時候,就提交密封的郵件作證據
  5. 只要盜用者無法證明自己的作品寫作得早於郵Chop的日期,就能證明他不是原作者
當然,不保證這個方法百分百可靠和具法律效力。身為作家,還是應該 一條心寫出色的作品,“危難”之時讀者粉絲自然會為你作證。

人有時候很有趣,總喜歡搞技術,而忘記了事情的核心。唱片業早年搞些什麽DRM(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),企圖防止別人盜錄,結果依然是能於喇叭播出來的就能盜錄。做歌手的,用心做好音樂,自然有人買票聽你的演唱會,他喜歡盜錄,就由得他好了。音樂和文字,賣的是背後的人,不是商品。商品可以抄,人不可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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