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

Chapter 21:永恆的守護

這是「我是這樣的成長」分類下的第二十一章,見證我如何認識上帝。

作為一個普通人,這並這不是一個感人肺腑、動人心弦的見證。然而,悄悄而來的轉變,背後原來花了祂十三年的時間,便叫人不得不滿心感謝,即使在祂的無限裡,這只是區區小數而已。

信主前我是一個非常理性的人,通不過理性的都不是真實,對於感情的事,亦不甚理解。記得小時候外公去世,我在靈堂裡笑,被父母狠狠教訓了一頓。從科學的角度看,為什麼人死了要哭呢?如何想也想不出答案。科學,就是我一直的信仰。

中一的時候,入讀基督教學校,被迫購買聖經。看到頭一句“起初,神創造天地”,覺得絕頂荒謬。但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句相當有力的開始,沒有看過有一本書有如此有力的開頭。中三的時候,學校特別邀請一位科學家(吳宣倫博士)講道,講了三堂課的時間。

受他淵博知識的吸引,那時我舉手表示願意“相信”耶穌,可是隨後沒有跟進,沒有讀經,沒有思考神的事,只是偶爾到學長的教會唱詩班,唱了一年。後來感到教會是個令人不快的地方,便沒有再去了。這段時間,我只是“理解”一個科學家和他告訴我的知識,而不是“相信”一位神。自此,對於神和耶穌,我一直維持不抗拒但置身於外的態度,直到出來工作。

我性格喜歡“包頂頸”,雖然讀文科生,但就是想做IT。最後,當了兩年半的“浪人”以後,真的能進入一家IT公司。我相信這是上帝帶領我重新回到祂身旁的第一步。原因是:

  • 進入此公司前,我為一家一人公司任Part-time IT助理,那位老板是基督徒。介紹這個工作給我的,是一位基督徒。
  • 新公司的四位老板,全部是基督徒。
  • 我進入新公司後,第一位認識的同事,又是基督徒。
  • 公司的同事,超過五分一是基督徒。

自小是個書蟲,不主動,條件又不算好,從沒有交過女朋友。十多年來理性不斷增強,唯感性沒有萌芽。公司是個年輕人聚集的地方,“供應”尤其多,終於對前後兩位女同事產生好感。雖然兩次追求都失敗,但經過這樣的感情動蕩,開始體會到理性不能明白很多問題。想到愛的事,聖經說得很多,開始重新去學習“愛”是什麼,如何去愛,並嘗試參加教會的小組。

2009年,妃子還沒有娶到,舌頭卻長了很久的菲茲,四個月都沒有好,最終得動手術把它割下來,順道化驗一下是否是癌。那四個月,不停到醫院復診,心中很擔憂。每次出入醫院,看到門口那句“你出你入,耶和華要保護你,由今時直到永遠”,心中都會很感動(直到現在都是)。自己就正是行著金句所說的,也正親歷生命的不確定性和脆弱,更感需要一位永恆的保護者。

手術那天,在病床上等候的時候,聽到院牧帶領鄰床的中學生做決志禱告,不知為什麼,很想和他一起的說那段話。那時,我傳了一個短訊給公司裡第一位認識的同事,就是現時教會小組的組長,說“遲些到我”。那時,我二十八歲。我想如果順利渡過的話,我二十九歲那年就要信主。這個決定,我沒有告訴人。

2010年三月生日後的第一次小組聚會結束後,組長突然問我要不要來個決志,然後我想最好的時間就是“現在”,便去作決志禱告。那天是2010年3月20日,晚上10時。

信主後,沒有如一些人一樣有立刻的改變,但卻立刻要面對信心上的考驗。這時,公司又來了一位基督徒同事,一直協助我去面對考驗,最終平安渡過。決志後幾個月,除了對上帝的事更感興趣,不時會想到要禱告這些標准轉變外,更發現感性開始慢慢變得敏銳。聽到動人的事,懂得留眼淚;看到街上的“巧克力狗”,能感受到這必定是神的創造,才能那麼可愛動人。宇宙大爆炸,絕不可能爆出如此爆可愛的東西來。所以,聖經說:
神的事情...原顯明在人心裡。神的永能和神性...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
信主後,雖然繼續犯罪,但每次都會作“這個大話如果這樣做的話,也就不用說了”一類的檢討。


這些,就是上帝的靈在心中的“見證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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