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喜愛的一本書From Good to Great中,作者表明一家企業要從“優秀”變成“卓越”,一定要做自己最擅長的事,做自己最有熱情的事,和有良好的經濟回饋,在三個圈圈的中間交會處,就是你成功事業的落腳處點。寫部落格也是一樣,很多人憑著滿腔熱血開始... 但後來發現路遙沒馬力... 當現實和理想對撞時,犧牲的一定是理想... 如果才能和熱情沒有經濟的支撐,則殘酷的現實將磨損前兩項,而慢慢退去光采。
常說自己是自己的老闆,要將生命當成公司般去營運。營運公司一定需要錢,光是熱情和能力完全不足夠。音樂,可以的話應該要免費讓人聆聽,但為避免日後路遙沒馬力,得好好策劃如何通過現在做的事去直接或間接賺取收入。畢竟,作有收入的事才能一直做下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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