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前文所述的邏輯正確,那就表示當:
- 生產涉及超過一個人
- 生產涉及前後工序(必然現象)
- 組織成員存在效率差異(必然現象)
- 所有的人都盡量快速地工作
- 慢的人無法追趕快的人(這個亦屬必然)
在遠足的例子中,隊伍只要肯走就能將小路走完,也就是說他們所生產的產品一定能夠賣出。在如此理想的環境中,尚且會出現“每個人越盡全力去跑,行進效率便越差"的現象,更何況是在做了也不一定能賣的真實世界中呢?
由於大部分人都沒有思考過上述現象,因而錯誤假設只要所有人都做得快,整個團隊的效率便會提高,並選擇以以下的方式去進行管理:
- 讓每一位員工都盡全力去工作,沒有一刻空閒(這就相當於將走得最快的孩子安排在前面)
- 盡快完成每一件事(亦等於將走得最快的孩子安排在前面)
- 評核指標強調個人績效(同上)
這樣做的結果當然是貪快得慢。
所以,若要改善整個組織的效率,增加收入,就應該:
- 遷就整個生產流程中最慢的工序和部門(樽頸)的產能,來調節組織其他部分(非樽頸)的產能(相當於讓慢的小孩子排在前面)
- 集中增加樽頸的產能(因為它們決定整個隊伍的行進速度)
- 讓非樽頸部門用其剩餘生產力去照顧樽頸部門,減少樽頸的負擔(幫慢的小孩子背背包,讓他走得更容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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